近日重慶渝北區應急管理局公示軌道交通4號線西延伸段工程土建3標“3·16”一般坍塌事故調查處理結案情況,具體如下:
2024年3月16日17時10許,在渝北區龍溪街道轄區,重慶軌道交通4號線西延伸段工程土建3標項目發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227.8萬。
接事故報后,區應急局、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總站、區住房和城鄉建委、龍溪街道辦事處、新牌坊派出所等單位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對現場進行處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的相關規定,經渝北區政府授權委托,成立了由區應急局牽頭,區政府辦、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住房和城鄉建委、龍溪街道辦事處等單位人員參加的重慶軌道交通4號線西延伸段工程土建3標“3·16”一般坍塌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同時,邀請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渝北區紀委監委、渝北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并邀請重慶市應急管理專家庫3名專家作為專家組成員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
目前,該起生產安全事故,已經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批復結案。現向社會公示:
一、事故直接原因
(一)直接原因系開挖面拱頂圍巖失穩掉落。事故區段隧道圍巖呈近水平狀,局部巖石層間有地下水的浸潤作用,隧道拱頂開挖后水平巖層被切斷,初支完成面至掌子面間距超過《大慶村站~花卉園站區間礦山暗挖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規定,致使巖腔空間距離過大,懸臂巖體自重相應增加;開挖工序完成后未采用砼對巖面進行及時封閉;破碎錘機械鑿巖振動,加速水平巖層間離層;拱頂圍巖在重力作用下卸荷離層斷裂導致事故發生。
(二)間接原因
1.違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作業。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違反《大慶村站~花卉園站區間礦山暗挖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4.5.2隧道開挖施工工藝1破碎開挖(3)和4.5.3 隧道開挖施工操作要求(1)進行施工,導致事發時隧道初期支護完成面與開挖掌子面間距離超過3.5m,不符合該方案規定的隧道初期支護完成面與開挖掌子面間距為 2.5m的要求。
2. 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未督促支護班組按照《大慶村站~花卉園站區間礦山暗挖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4.6.2和4.6.4的要求用砼對巖面進行封閉,在開挖施工前未用砼對預留區域的巖面進行封閉。
3. 隱患排查不到位。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未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開挖面拱頂巖石失穩掉落的安全隱患,導致事故發生。
4. 未依照規范標準實施監理。上海建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未依照《地下鐵道工程施工標準》(GB/T51310-2018)10.4.3.3及設計單位要求實施監理。
二、事故處理情況
對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處以伍拾柒萬伍仟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對上海建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處以伍拾柒萬伍仟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對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郝某某處以罰款陸萬叁仟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對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技術負責人劉某某處以罰款肆萬陸仟貳佰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李某某處以罰款貳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對上海建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專業監理工程師宋某某處以罰款貳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重慶市渝北區應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