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交通展消息 近日,武漢地鐵11號線在光谷陸景苑小區的拆遷過程中,由于幾戶“釘子戶”的堅決拒絕簽約,導致原本計劃從小區地下穿越的線路不得不改道,給地鐵公司帶來了不小的財務和運營損失。作為這一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主要方,武漢地鐵公司不得不面對由拆遷爭議引發的一系列問題:不僅包括已花費的數億元征收資金,改線帶來的工程費用,也涉及因無法按時完成項目而產生的社會效應和輿論壓力。
根據相關報道,武漢地鐵集團原本計劃通過陸景苑小區2、3號樓地下建設11號線,但由于部分業主(即“釘子戶”)拒絕簽約,導致這些房屋未能拆除。結果,地鐵線路不得不繞行,改道至小區外部。這一變化,雖然解決了拆遷未果的困境,但卻給地鐵公司帶來了額外的經濟壓力。
據了解此次問題的根源在于幾戶業主的堅決反對。李姓是其中一位拒絕簽字的業主,她和其他“釘子戶”堅持認為,拆遷補償不合理,因此訴諸法律,要求合理賠償。李云表示:“他們說我‘獅子大開口’,但我并不后悔。即使房子修復了,我也不會接受,我要索賠。”
據了解,當時小區房價在每平米1.8萬到1.9萬元之間,拆遷費用里除了單純房價,還核算了裝修損失、附著物等情況,按照每平米2.8萬至3萬元的價格補償。“每戶300萬元以上,樓下商鋪在500萬元以上,對于現在的市場價格來說這個賠償價格已經達到了合理范圍。
武漢地鐵已在陸景苑小區拆遷工作中投入了至少5億元的專用資金,且拆除作業并未完全完成,仍有部分建筑需要修復。在現有情況下,原定的地鐵線路改道,必然涉及新的土建工程、設備調整及其他工程費用。一名地鐵施工負責人透露,改道和修復工程可能需要額外數百萬元。
地鐵作為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其目標是為了整個社會的利益和市民的便捷出行。地鐵公司在進行拆遷時,按照法律和政策規定進行征收和補償,目的是為了順利建設和運營。拆遷戶的行為不僅影響了項目進度,也可能讓更多依賴地鐵系統的市民受益延遲。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責任應當由各方共同承擔,而不是將損失轉嫁給單一方,地鐵公司不應獨自承受其重。
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