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廣州軌道交通工程設計變更管理,保障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合理控制工程投資,廣州市交通運輸局起草了《廣州市軌道交通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并于10月9日起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其中明確,設計變更管理應當遵循“先批準、后實施,先設計、后施工”的原則,嚴格依法按程序進行設計變更。
《管理辦法》提出,本辦法適用于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權限范圍內城際鐵路新建、改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變更活動。其中所稱的軌道交通工程設計變更,是指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批復完成后對設計文件進行的修改和完善等活動。
在設計變更分類方面,《管理辦法》明確,城際鐵路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計變更分為Ⅰ類和Ⅱ類。符合Ⅰ類設計變更的情形包括:建設規模、主要技術標準發生變化的;主要專業設計原則發生變化的;調整初步設計總工期的;建設項目投資超出初步設計批準總概算的;國家和省、市相關規范、規定重大調整的;重大方案或重大工程措施發生變化的。除Ⅰ類設計變更外的其他設計變更為Ⅱ類設計變更。
《管理辦法》提出,重大方案或重大工程措施是指批復的線路、站位、重點橋隧、站房(車站)建筑方案、工程方案、重要環水保措施等。
例如,城際鐵路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標準包括:單個車站站位調整超過200米,改變車站換乘方式,改變車站規模且改變后的造價增減800萬元及以上項目;跨度100米及以上橋梁跨度或橋位變化,特殊橋梁結構類型變化等情形。城市軌道交通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標準包括:線路區段長度增減超過200米、增加或減少車站數量、調整車站站位超過200米、改變線路起訖點、改變線路敷設方式等情形。
《廣州市軌道交通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市民可通過信函(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南二路1號17樓廣州市交通運輸局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組,郵編:510620)、電子郵件(gdclizm@gz.gov.cn)、網站【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網站(http://jtj.gz.gov.cn/)-“互動交流”-“意見征集”欄目】進行意見反饋。
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