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武漢市交通運輸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全國首部專門針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安全保護區管理工作的地方政府規章——《武漢市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安全保護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意味著軌道交通運營有了一層“金鐘罩”,市民乘車將更安全。
《辦法》共24條,明確了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安全保護區的適用范圍、管理部門及日常監管職責,設立了保護區劃定程序和區域,規范了保護區內的項目建設、作業行為。同時,明確保護區內違規施工作業、監管不到位等行為后果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辦法》明確,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應報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準,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提前5天向社會公布。
對涉及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安全保護區的項目建設和施工作業行為,《辦法》從建設項目規劃、勘察設計、施工準備等階段均明確規定,應當征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意見。這也意味著,保護區內施工作業不能再任性妄為了。
《辦法》還對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違規施工作業行為及造成的后果,作出了相應的處罰措施,對造成軌道交通設施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辦法》還規定,對安全保護區負有監管職責的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安全保護區面積超過53平方公里。目前,保護區范圍內在建施工項目570余個,其中涉及鉆深樁基、挖深基坑、大范圍堆土等對軌道交通安全有潛在高風險的施工項目有200多個。
一、什么是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安全保護區?
答: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安全保護區,是指為了保護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的正常、安全運營,在城市軌道交通沿線依法劃定的區域。在此區域內的建設項目和作業行為應當依法履行相關程序、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依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18年8號令)第二十九條和《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我市軌道交通運營線路按照下列標準劃定安全保護區:
(一)地下車站與隧道外邊線外側五十米內;
(二)地面和高架車站以及線路軌道外邊線外側三十米內;
(三)出入口、通風亭、變電站等建(構)筑物外邊線和車輛基地用地范圍外側十米內;
(四)水底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一百五十米內。因地質條件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安全保護區范圍的,由軌道交通建設單位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批準。
二、為什么要制定《武漢市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安全保護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答:制定《辦法》是為加強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安全保護區管理的迫切需要。隨著運營線路增加,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范圍不斷擴大,安全保護區范圍內的城市建設項目與軌道交通安全相互影響。尤其是地勘鉆探、開挖深基坑等施工作業行為可能會對軌道交通造成重大安全隱患。
近年來發生過多起建設項目施工作業危及軌道交通安全的事故。軌道交通運量大,且通常處于地下或者高架上等封閉空間,一旦發生因外部施工損壞軌道交通結構的安全事故,人員疏散難,維修難度高,將導致嚴重后果。因此,我市迫切需要出臺《辦法》,規范安全保護區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和作業行為,以保障軌道交通的安全運營。
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