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軌道交通15號線工程信號系統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重慶軌道交通15號線一期工程、重慶軌道交通15號線二期工程已由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渝發改交通〔2020〕1655號、渝發改交通〔2021〕663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重慶市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資金來自:資本金40%,由市財政性資金安排;其余60%,由項目法人貸款解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信號系統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重慶市
2.2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
15號線分一期、二期建設。一期工程起于九曲河東站,終點兩江影視城站,線路全長約38.73km,其中地下線34.31km,明挖段0.96km,高架線3.46km、設站14座均為地下站,換乘站7座,設九曲河控制中心1座,設九曲河、銅鑼山2座停車場,配屬19列6編組列車;二期工程起于曾家站,東至九曲河東站(不含),線路全長約33.0km,設站11座,其中高架站1座,其余均為地下站,換乘站9座,設張家灣車輛基地1座,配屬15列6編組列車。本項目采用全自動運行系統,擬與相同列車制式的軌道交通、市域線互聯互通運營(本項目與27號線、璧銅線互聯互通,但須考慮后續線路的接口)。
本項目主要建設規模如下:
(1)71.73公里雙正線,以及正線范圍內的折返線、渡線、存車線、正線與停車場及與其它相關線路的聯絡線等;
(2)25座正線車站(其中設備集中站10座);
(3)1座車輛基地、2座停車場,即張家灣車輛基地(含2條試車線)、九曲河停車場、銅鑼山停車場(含1條試車線);
(4)34列/204輛編組列車的車載信號設備;
(5)實現本工程與27號線、璧銅線工程的互聯互通;
(6)九曲河控制中心及控制中心設備系統。
2.3重慶軌道交通15號線一期工程、重慶軌道交通15號線二期工程總投資:500.57億元。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約10.4億元。其中設備費約8億元,建安費約2.4億元。
2.4招標范圍:
項目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5號線工程信號系統設備的系統集成設計、設計聯絡、制造、出廠檢驗、保險、包裝發貨、運輸、倉儲、交貨、系統接口、安裝、安裝督導、一致性協調、信息安全三級等保建設、測試、調試、試驗、綜合聯調、安全評估、檔案、驗收、試運行、開通運營、設備性能確認、人員培訓、備品備件和儀器儀表及工具的提供、質量保證期內的系統缺陷的糾正和維護等。
控制中心設備系統包含15號線線網中心系統建設、大數據平臺建設、信息網絡安全建設、系統配套設施等,包括系統集成設計、設計聯絡、樣機制造、測試,全套軟硬件設備開發、制造、出廠檢驗、包裝供貨、運輸、保險、交貨、倉儲、安裝施工、異構管理、系統調試、綜合聯調、信息安全等保建設、驗收、試運行、開通運營、培訓、備品備件和儀器儀表及專用工具的提供、質量保證期內系統缺陷的整改和維護等及上述過程中的工程建設和安裝協調、項目管理等階段工作,提供本工程項目范圍中所需的人員、工具、器材、設備生產、試驗、測試場地等,圓滿完成本工程項目所有的建設工作。
2.5計劃工期:
本招標范圍內重慶軌道交通15號線一期工程、控制中心設備系統計劃工期約為24個月,質保期24個月;
本招標范圍內重慶軌道交通15號線二期工程計劃工期約為30個月,質保期24個月。
預計開工時間:2023年12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項目招標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和業績要求:
(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
(3)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①、②業績要求:
①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止(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在建或已開通運營(含試運營)的國內城市軌道交通(地鐵或單軌)項目全自動運行信號系統(GoA4)業績;
②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止(以開通運營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個已開通運營(含試運營)的國內城市軌道交通(地鐵或單軌)項目信號系統施工安裝業績。
(4)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2條內容。
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