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深圳市委批準,深圳市紀委監委對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副書記、市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原主任李福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福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打高爾夫球活動,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大肆收受高檔禮品;組織原則缺失,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亦官亦商,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并頂風參與違法建筑;毫無紀律意識,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和住房,長期違規占有使用政策性住房;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調整規劃方案、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福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深圳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李福民開除黨籍處分;由深圳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深圳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李福民簡歷
李福民,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江蘇泰興人,碩士研究生學歷,1989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土地投資開發中心總工程師、主任;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土地投資開發中心主任、總工程師;深圳市光明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深圳市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黨組副書記;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一級巡視員,市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