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11年6月1日《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正式施行已過去12年。在此期間,重慶軌道交通飛速發展。截至目前,重慶軌道運營里程已突破500公里。
10月25日,記者從重慶市住房城鄉建委獲悉,為進一步規范重慶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運營等活動,保護軌道交通安全,市住房城鄉建委會同市交通局起草了《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修訂草案)》(簡稱《條例》),目前正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新《條例》有哪些調整?記者針對市民熱議關心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市民如有意見和建議,可以在11月25日前發送意見至郵箱826981428@qq.com。
新增
——設置工程安全保護區標志
——運營單位有權阻止攜帶危險品乘客進站
《條例》明確公安機關應當加強軌道交通區域的巡邏查控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危及軌道交通安全的涉恐等情報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和通報、預警工作,監督指導運營單位做好進站安檢、治安防范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條例》規定,運營單位應當在車站明示公安機關規定發布的禁止攜帶物品目錄,設置安全檢查設施,對乘客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相關人員應當接受并配合安全檢查,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品進站乘車和進入軌道交通設施區域。
按照《條例》,對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者攜帶危害軌道交通安全的危險品的乘客,運營單位有權阻止其進站或者責令其出站;對強行進站或者擾亂安全檢查現場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調整
——逃票等行為將按最高票價十倍收取票款
在此前版本中,乘客無票或持無效車票乘車的,將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線網最高票價收取票款。而在此次《條例》中,逃票、持無效車票或者冒用他人票卡乘車的,沒收票卡,由運營單位按線網最高票價十倍收取票款,并將相關違法行為適時納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管理。
——增加多項禁止影響運營安全行為
此次《條例》還增加多項禁止影響運營安全行為。
包括:翻越或毀壞軌道交通隔離圍墻、護欄、護網等安全防護設施;
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5米范圍內或通道內停放車輛、亂設攤點等,妨礙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在高架線路或者車站下方、通風口、車站出入口50米范圍內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蝕性等物品;
在出入口、通風亭、變電站、冷卻塔周邊躺臥、留宿、堆放和晾曬物品;
在地面或者高架線路兩側各100米范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漂浮物體和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
——禁止推銷產品、賣藝等影響運營秩序行為
在禁止運營秩序方面,《條例》也有多項調整,比如,將禁止乞討、賣藝增加為禁止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禁止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禁止大聲喧嘩、吵鬧以及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此外,《條例》將禁止攜帶活畜禽和貓、狗等寵物進入軌道交通車站或車廂內,調整為禁止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或者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
刪除
——土地資源綜合開發和經營收益
《條例》刪除了“軌道建設和運營單位依法在規劃確定的軌道交通用地范圍及空間內進行土地資源綜合開發和經營,其收益用于軌道交通建設及運營補貼”“市城鄉建設、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土地資源綜合開發和經營活動的指導協調及監督管理”的規定。
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