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州市有關方面了解到,今年7月,工信部確定了包括廣州在內的20個城市(聯合體)為智能網聯汽車“車路云一體化”應用試點城市。日前,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官網發布《廣州市智能網聯汽車創新發展條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支持智能網聯汽車在高速公路、機場、港口、車站等干線和交通樞紐開展創新應用,并支持用于城市公交、出租車等出行服務場景,同時逐步有序推進全市人類駕駛和自動駕駛混合運行試點區建設。
在車路云一體化建設方面,《征求意見稿》專章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車路云一體化建設”,制定智能網聯汽車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統籌推進智能網聯汽車基礎設施建設與新型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相銜接、相融合。智能網聯汽車相關企業可以向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部門申請在其管理的公共基礎設施上搭建車路協同基礎設施,在符合安全管理的前提下,有關部門應當予以支持。
在應用場景創新方面,《征求意見稿》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智能網聯汽車應用場景創新,按照從簡單到復雜、低風險到高風險等原則,穩妥有序推進智能網聯汽車規模化運營發展。支持智能網聯汽車在高速公路、機場、港口、車站等干線和交通樞紐開展創新應用。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向交通運輸部門申請辦理相關營運證件后,方可利用智能網聯汽車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并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收費。
為確保安全,《征求意見稿》規定,智能網聯汽車上道路行駛的,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規定懸掛或者放置機動車號牌,外觀應當具有能夠提醒其他車輛和人員注意的顯著標識。智能網聯汽車有關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網絡安全檢查,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數據和個人信息安全。
發生事故時責任如何認定?《征求意見稿》規定,智能網聯汽車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情形,配備駕駛人或者隨車安全員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駕駛人或者隨車安全員進行處理;不配備駕駛人、隨車安全員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車輛試點主體、運營主體進行處理。能夠確定交通違法是自動駕駛系統原因導致的,按照規定對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主體或者試點主體、運營主體進行處理。
事故責任劃分及賠償方面,《征求意見稿》規定,智能網聯汽車在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和商業運營期間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開展調查處理,認定交通事故責任,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