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電?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條例》旨在推動城市公共交通高質量發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更好滿足公眾基本出行需求,促進城市現代化建設。《條例》共6章55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發展導向。規定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公益屬性,落實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構建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
二是壓實主體責任。明確城市人民政府是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責任主體,承擔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措施、強化安全監管、協調重大問題等職責。
三是強化發展保障。從加強規劃調控、保障用地需求、健全投融資機制、完善票價體系、落實補貼政策、保障優先通行等方面作了規定。
四是優化運營服務。要求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及時公開運營服務信息,加強運營調度管理,建立服務質量投訴處理機制,提高運營服務質量和效率。
五是加強安全管理。明確城市公共交通企業保障運營安全的主體責任;要求乘客遵守乘車規范,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監管;針對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實際情況,從設計、建設、運營等方面規定了具體安全管理措施。
六是嚴格法律責任。對不遵守城市公共交通運營有關服務標準、規范、要求,以及擅自中斷運營服務、影響城市公共交通運營安全等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