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公交正常運營是民生,但公交公司自身的生存與發展也是民生。如果公交公司員工的基本生存都難以保障,還要求他們去保障公共交通,這才是真正的道德綁架。
2月23日上午,河南商丘市公交公司發出的一則停運通告引發關注。通告稱,該公司因虧損十分嚴重,經營異常困難,擬于2023年3月1日起暫停運營商丘市市區公交線路,請廣大市民、乘客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由此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此事沖上熱搜后,相關通告很快被刪除。隨后商丘市公交公司發出另一則通告,稱“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將克服困難,確保公交不停運,不影響公眾出行,此前發布的公告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深表歉意”。與此同時,商丘市人民政府也發布了情況說明,表示“政府工作組已進駐,將依法依規查明情況,進一步紓困解難,確保市區公共交通正常運營”。
從“敬請諒解”到“深表歉意”,不過短短幾個小時,事情就發生了反轉。雖然事情并未對當地的公共交通造成實質性的影響,但這場“虛驚”還是帶來了不小的心理沖擊。受到沖擊的,不僅僅是商丘當地市民,可能還包括社會大眾。現在的出行方式有很多,公交車甚至都不能稱為主流的出行方式,但作為城市基礎設施,公交起到一種“托底”的作用,承擔著老人、學生、低收入群體的出行,一旦停運對他們的影響無疑是很大的。
更重要的是,全國大多數城市公交企業的運營模式和面臨的困境大體差不多,商丘并非孤例,這場停運風波以及由此帶來的連鎖反應,會不會在更大范圍內上演?
對于此事,網友爭議頗多。有一種觀點認為,公交是基本民生,公交公司不該拿停運當作談判籌碼。我同意前半句,但不認同后半句。公交公司的“停運通告”明確了最后的期限是3月1日,給出了緩沖時間,看上去頗有點“挾停運以綁架民生”的意思,壓迫感十足。但反過來想想,公交公司作為一家遠遠談不上財大氣粗的地方企業,哪來的底氣與政府和當地廣大民眾叫板?發布“停運通告”的做法確實偏激,但也正因為其偏激,或許說明此前公交公司已經做了多方面的努力表達訴求,窮盡了一切可能的辦法才出此下策。
同樣應該看到,保障公交正常運營是民生,但公交公司自身的生存與發展也是民生。如果停運通告中所說的“經營異常困難,員工工資、社保金拖欠,無力支付,車輛充電電費、車輛保險等無資金購買”等信息屬實,尤其是如網傳的公交公司員工已經數月未發工資,那么我們很難去苛責公交公司。如果公交公司員工的基本生存都難以保障,還要求他們去保障公共交通,這才是真正的道德綁架。
公交是一種公共品,“公交不停運”乃常識性問題。但眾所周知,以當下的社會發展和出行習慣,公交公司很難憑自己的力量維持收支平衡,更不要說盈利。所以政府補貼,是保障公共交通的唯一辦法。而恰恰在這個問題上,雙方的說法有分歧。當地政府在情況說明中稱,“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是2006年改制的民營公司,負責運營商丘市市區公共交通,市財政一直按約定予以補貼”,而公交公司的通告則表示“財政補貼不到位”。孰是孰非,需要一個答案。
很多公交公司有這樣一個身份的尷尬——改制后它是一家民營企業,但它所從事的又是保障民生的公益性事業,這就導致它既不能完全按市場規律運作,又無法完全依靠財政資金支持,存在于模糊地帶。因此,化解這場“停運風波”,還是要回到具體問題的解決上來,資金缺口有多大,補貼是否到位,雙方是否都遵守了當初的承諾,都需要進一步的明晰。
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