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北京公交專用道優化調整措施將正式實施。昨天,市交通委網站發布《關于核定單位通勤班車使用公交專用車道有關服務事項的規則(試行)》。根據試行規則,申請走公交道的通勤班車核載人數應在20人及以上,近一年內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記錄,申請時需填寫“擬使用的公交專用車道”,使用期限最長一年,使用期滿前30天內可重新辦理。
根據試行規則,通勤班車如需使用公交專用車道的,由在京單位按以下要求進行辦理:一是通勤班車應為在京單位自有京籍大型客車或與本市客運企業簽訂有包車合同的京籍(京B號牌)大型客車,大型客車是指機動車行駛證核載人數20人及以上客車;二是通勤班車的年度檢驗應在有效期內,車輛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已處理完畢且近一年內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在京單位辦理通勤班車使用公交專用車道服務事項的,可在各區交通運輸政務服務窗口或登錄首都之窗、市交通委政務網站辦理,需提供的資料包括《在京單位通勤班車核定信息表》(含通勤班車固定行駛路線及其他相關信息)、車輛行駛證,租用京籍(京B號牌)大型客車的,還應提供單位通勤班車包車合同。
區級交通主管部門接收資料后進行核對,將相關數據推送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后,辦結結果告知相關在京單位。該規則所稱的單位,是指在京辦公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
記者在《在京單位通勤班車核定信息表》上看到,申請單位需要填寫包括“起訖地”“行駛路線”在內的“路線情況”,其中要明確注明“擬使用的公交專用車道”。單位通勤班車、行駛路線有調整的,要重新辦理。填表說明還提到,此事項為周期性辦理事項,使用期限最長一年。可在使用期滿前30天內重新辦理。
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