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及在建里程達到500公里,中心城區萬人公共交通車輛擁有量達到20標臺,城市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60%,高峰時段城市公共汽電車平均運行時速不低于16公里/小時……近日,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三年內推動城市公共交通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舉措,并明確了責任單位,確保《意見》得到貫徹落實。
促進公交地鐵兩網融合
《意見》指出,青島市將加快推進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促進常規公交與軌道交通兩網融合發展,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擔比例,努力構建“以軌道交通為骨干、常規公交為主體、慢行交通為補充、特色公交為亮點”的公共交通發展模式和“安全可靠、經濟適用、快速便捷、綠色環保、智能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建設國內一流的公交都市示范城市。
到2025年,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及在建里程達到500公里,中心城區萬人公共交通車輛擁有量達到20標臺,城市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60%,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測評滿意度達到90%,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綠色公共交通車輛比率達到95%,車輛進場率達到93%,公共交通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新建城市居民區周邊道路港灣式停靠站規劃建設比例達到100%,已建成區域要逐步實施港灣式停靠站改造,到2025年具備條件的改造比例達到50%以上。高峰時段城市公共汽電車平均運行時速不低于16公里/小時。
為確保《意見》得到貫徹落實,還提出了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多部門聯動的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綜合協調機制,壓實工作責任、各有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加快工作實施,完善法規標準、健全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相關配套政策體系,加強宣傳引導、積極開展綠色出行宣傳月和公交出行宣傳周等主題活動。
此外,《意見》提出,要強化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實施,規范規劃編制和落實,加強交通規劃銜接。
首先,要化規劃引領,按照科學合理、優先發展、適度超前等原則,編制青島市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科學合理地配置公共交通資源,指導公共交通建設。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作為空間類專項規劃,按程序依法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一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確保規劃得到落實和執行到位。
其次,要建立健全部門間常態化協商、互動、反饋機制,確保公共交通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城市綜合交通規劃等緊密銜接。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系統與個體機動化交通以及步行、自行車等慢行交通的有效銜接,推動城市綠色出行。
建立公共交通票價體系
根據《意見》要求,要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嚴格落實公共交通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實現城市公共交通設施與項目主體同步交付使用,將公交場站、港灣車站、候車亭等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注重提升存量項目挖潛改造,加大對增量項目強制規劃配建力度,對未按規定配套建設公共交通設施的項目不予審批、驗收。強化公共交通設施用地保障。加強公共交通規劃用地監管,做好用地控制和預留。推進公共交通用地綜合開發。鼓勵社會資本依法依規參與城市公共交通場站綜合開發。推進新能源應用及配套建設。除保留必要應急救援車輛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車輛應全部為新能源車輛。
《意見》明確,將加大城市公共交通財政投入。
健全財政扶持機制。市區兩級政府要將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體系。制定和規范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成本規制及財政補貼補償辦法,建立健全可量化的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費用核算與績效評價體系,科學劃分政策性虧損和經營性虧損,合理界定公共財政補貼補償范圍。對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實行低票價、減免票、承擔政府指令性任務等形成的政策性虧損,以及在技術改造、節能減排、經營冷僻線路等方面的投入,市區兩級財政結合實際給予適當補貼補償。
完善發展保障機制。政府財政投入的資金應重點用于公共交通規劃確定的大容量公共交通、綜合交通樞紐、公交場站、港灣式停車站等設施的建設運營,以及車輛的更新和設施維護。加大軌道交通和信息化建設的資金保障力度。
落實稅費優惠政策。按規定對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依法免征城市公共交通車輛車船稅,按照國家規定免征城市公共交通公交場站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城市綠化補償費。
完善票制票價體系。建立“政府可負擔、企業可持續、百姓可承受”的多層次、差別化的城市公共交通票制票價體系。完善換乘優惠政策,提高常規公交與軌道交通及不同公交線路間的換乘比例。
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路權優先
《意見》指出,要加快公交專用道建設。聚焦城市重點客流走廊,持續推進公交專用道連線成網,根據早晚客流高峰情況,在主城區具備條件的市政主干道上研究設置全時段或分時段公交專用道,提升公交通行效率。
嚴格公交專用道使用監管。完善公交專用道沿線標識標線及交通監控設備,嚴格查處不按規定使用、占用公交專用道等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對公交站點、公交場站周邊違法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懲治力度,保障公交專用道的使用和通暢
科學設置公交優先通行信號系統。結合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探索推動公交優先通行技術研究與應用,提高公交車輛路權使用優先級,逐步提高城區擁堵路段公交車輛通行效率。
《意見》強調,要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務品質。一方面,完善服務體系。推進無障礙、適老化設施在城市公共交通領域的建設和應用。另一方面,推進智慧化應用。鼓勵城市公共交通兼容多種電子支付方式,推動“一碼通城”在交通出行領域的應用,提升便捷支付與創新應用能力。
而且,還要促進公共交通創新協調發展。如加強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推動城鄉公交統籌發展及促進綜合運輸協調發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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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