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已經成為蘭州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目前,蘭州軌道交通1號線已開通運營兩年多時間,2號線正在建設中。面對蘭州市軌道交通發展的新形勢新問題,亟須一部相關法規對軌道交通建設、運營作出規范。
近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批準了《蘭州市軌道交通條例》,該條例將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甘肅省首部規范城市軌道交通的地方性法規。
“通過地方立法理順軌道交通管理體制,明確軌道交通規劃、建設、運營、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及監管職責,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并依法授予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行政處罰權,對蘭州市軌道交通事業的持續健康與高質量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馮月旺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上作說明時指出。
《條例》共八章六十七條,從規劃與建設、保護區管理、運營服務、安全管理、應急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規范蘭州市軌道交通管理,保障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軌道交通涉及管理面廣,管理主體多。《條例》明確了市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及軌道交通沿線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職責,建立了軌道交通綜合協調機制,對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建設規劃與本市國土空間規劃、綜合交通規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梳理,明確了規劃編制、報批與變更的程序。
在公眾關心的票價確定方面,《條例》明確軌道交通票價依法實行政府定價。票價應當與本市其他公共交通的票價相協調,制定和調整票價應當依法進行,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公布并執行政府確定的票價,對符合規定的乘客實行免票和優惠票價。
乘客在乘坐軌道交通時,有哪些行為是禁止的?《條例》給予了明確規定。如:在車站、列車內推銷、售賣產品或者服務、發放廣告、進行掃碼推廣活動;在車站或者列車內使用滑板、輪滑鞋、平衡車、自行車等;在車站、列車、出入口、通道內躺臥、踩踏座椅、乞討、大聲喧嘩或吵鬧、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擅自表演歌舞或者進行網絡直播;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在車站、列車、通道內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廢棄物等。
如乘客發生影響軌道交通運營秩序、公共場所容貌和環境衛生的行為,《條例》規定,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及時制止,拒不改正的,還可進行罰款等處罰。
此外,在應急管理方面,《條例》從應急處置聯動機制、信息發布、乘客疏散、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事件、事故處理等方面作出了詳細規定。《條例》還明確要求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水災、火災、毒氣、地震、停電、通訊故障、人為破壞、逃生救援等應急處置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與地面交通應急處置聯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