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投審〔2022〕11號
深圳市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東莞市軌道交通局:
《深圳市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東莞市軌道交通局關于上報深圳至惠州城際鐵路前海保稅區至坪地段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深軌辦〔2021〕134號)收悉。經國家鐵路集團技術審核和廣東省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投資估算審查,并報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粵港澳大灣區城際鐵路網布局,打造“軌道上的大灣區”,加快推進深莞惠同城化,同意新建深惠城際前海保稅區至坪地段項目(項目代碼:2020-440300-53-01-087252)。
二、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
(一)主要建設內容。項目起自深圳市前海保稅區,途經深圳市前海、南山、龍華、龍崗及東莞市鳳崗等城市組團核心區,止于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道。線路全長58.738公里,全線地下敷設,設前保、怡海、鯉魚門、西麗、深圳北、五和、平湖、鳳崗、大運北、龍城、坪地共11座車站,均為新建車站。
(二)主要技術標準。鐵路等級:城際鐵路;正線數目:雙線;設計行車速度:160公里/小時;正線線間距:4.0米;最小曲線半徑:一般地段1500米,困難地段1300米;最大坡度:一般20‰,困難30‰;到發線有效長:400米;牽引種類:電力牽引;動車組類型:CRH6城際動車組,8輛編組;列車運行控制方式:CTCS-2+ATO功能的自動控制系統;調度指揮方式:CTC調度集中;最小行車間隔:3分鐘。
三、投資估算及建設工期
項目投資估算總額517.50億元。其中,靜態投資462.55億元,建設期貸款利息35.68億元,動車組購置費19.20億元,鋪底流動資金0.07億元。
項目建設總工期為5年。
四、資金籌措方案
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的50%,為258.75億元。根據《廣東省“十四五”鐵路高質量建設實施方案》(粵辦函〔2021〕284號)、《深圳至惠州城際鐵路前海保稅區至坪地段工程投資出資框架協議》,項目資本金由沿線市按照各自境內段投資分別承擔,深圳市承擔237.04億元、東莞市承擔21.71億元。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等融資方式解決。
深圳市和東莞市共同出資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委托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建設管理,建成后委托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
另,西麗站深莞增城際同步實施工程靜態投資9.44億元、龍城站城市軌道交通21號線同步實施工程靜態投資10.56億元由深圳市先行出資,與本項目同步實施 ,投資分別納入深莞增城際、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21號線項目。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做好地質勘察工作,采取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確保項目建設運營安全可靠。按要求組織完成初步設計并按程序報批,加強施工圖審核,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落實各項開工條件,嚴格控制工程投資,按規定程序組織工程實施,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二)統籌做好本項目與贛深高鐵、深江鐵路、深惠城際坪地至瀝林北段、常龍城際、深莞增城際以及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等項目的規劃建設銜接。
(三)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城際“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籌運營”要求,結合項目客流特點及運輸組織需求,積極探索信號系統升級優化,確保大灣區城際實現互聯互通和公交化運營。
(四)規范有序推進鐵路客站周邊開發建設,合理確定規模和邊界,做好規劃預留和控制;加強服務鐵路客站的城市公共交通換乘設施及市政配套建設,實現與城市建成區、其他重要綜合交通樞紐之間的快速連接、便捷直達,方便群眾出行。
(五)落實項目資本金,資本金來源包括財政性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及吸引社會資本投資等,切實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強化本項目建設涉及環境敏感點的防護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有效降低不利影響。
(七)請深圳市落實項目穩定風險屬地主體責任,強化社會穩定風險防控、化解措施,建立暢通聯絡機制,切實做好沿線群眾工作,穩妥推進征地拆遷等工作,為項目實施營造良好環境。
(八)請深圳、東莞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經營水平,提高項目收益,推動項目可持續經營。
(九)請南方電網公司同步實施外部電源電力工程,確保與本項目同步建成。
六、項目審批的相關文件分別是“用字第440000202100006號、深軌辦函〔2020〕756號、東府函〔2020〕95號、經規線站函〔2021〕 6號、經規線站函〔2021〕 351號、粵咨造交函〔2021〕10號、惠府函〔2021〕216號、惠市發改基礎函〔2021〕1788號”。
七、項目勘察、設計、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監理、主要設備及重要材料等招標核準意見見附件。
八、如需對本項目審批文件所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