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濮陽市人民政府印發《濮陽市促進氫能產業發展扶持辦法》,從綠氫制備、氫能儲運、加氫站建設、加氫站運營、交通領域商業應用、車輛運營、能源領域推廣應用、培育壯大行業骨干企業、氫能企業及產業項目落地、加大金融扶持等領域給予扶持和補貼。
辦法提出,對新建、改建、擴建日加氫能力500千克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單站最高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政府投資項目優先使用氫燃料電池車輛;新購置公交車、環衛車、市政工程車等,優先選用氫燃料電池汽車;設立規模不低于200億元氫能產業發展投資基金。
具體來看:
一、加大綠氫制備扶持。建立氫能制備、檢測服務建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實行“一站式”行政審批。鼓勵企業發展風電、光伏、生物質等綠氫,對綠氫出廠價格不高于同純度工業副產氫平均出廠價格,且用于本市加氫站加注的,按照年度累計供氫量給予補助。首年給予每千克15元補貼,此后逐年按20%退坡,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貼標準根據國家、省相關政策并結合濮陽市實際適時進行調整。對綠氫制備企業給予一定風電、光伏等指標配備支持。
二、加強氫能儲運支持。對新建高壓氣態、低溫液態、無毒有機液體及固態等儲運氫項目的,給予設備(含軟件)實際投資總額 10%的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600萬元。對擁有10輛以上氫氣運輸車輛(單車載氫量200千克以上)的運輸企業,從事本市所產氫氣對外銷售運輸業務的,按照年度累計氫氣實際承運量,給予每千克2元、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運營補貼。
三、加快推進加氫站建設。優化加氫站建設審批流程,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和“一站式”行政審批管理制度。鼓勵在新建的加油、加氣、充電場站內預留加氫設施空間;現有加油、加氣、充電場站符合相關規范和安全條件的,無需另行辦理加氫站規劃選址、用地手續,經審批可以利用現有土地建設加氫站、綜合加能站。在開發區、物流園區、靜脈產業園區、建筑產業園區、公交場站內,企業可以利用工業、倉儲用地建設不對社會開放的自用單純加氫站。對新建、改建、擴建日加氫能力500千克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且承諾在濮陽市連續運營三年以上的,在完成竣工驗收備案投入運營后,按建設實際投資(不含土地費用)的4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站最高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70MPa加氫站、“制氫一加氫”一體站示范建設。
四、實施加氫站運營補貼。對于氫氣零售價格不超過每千克35元的加氫站,按照每年氫氣實際銷售量實行逐年退坡的運營補貼政策,每年每座加氫站氫氣運營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五、加快交通領域商業應用。鼓勵政府投資項目優先使用氫燃料電池車輛,對使用氫燃料電池車輛的投標單位給予加分獎勵。設立國有獨資或控股、參股的氫燃料電池汽車租賃公司,開展采購、租賃氫燃料電池車輛等業務。市、縣(區)新購置或更換(含租賃)公交車、環衛車、物流車、市政工程車、叉車、醫療車等車輛,優先選用氫燃料電池汽車輛,比例不低于50%。支持中原油田分公司推進各類氫燃料電池車輛在油區作業應用。對購置本地企業生產的氫燃料電池整車及配裝本地所產氫燃料電池動力系統或關鍵零部件的氫燃料電池車輛,單車累計純用氫行駛里程達2萬公里以上的,按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給予一次性補貼。對符合密閉運輸等方面要求的氫燃料市政工程車、箱式和密閉式氫燃料物流配送貨車開放道路通行權,經公安、城市管理部門備案后,允許在早晚高峰“7∶00-8∶30、11∶30-12:30、13:30-15:00、17:30-19:00”以外的所有時段通行城區所有道路,在冬秋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期間不受預警級別的行駛限制。
六、實施車輛運營補貼。對符合五補貼類型、條件的營運車輛,給予運營補貼。
七、加大能源領域推廣應用。支持符合條件的產業園區、居民小區、學校及醫院等場所安裝使用氫能熱電聯供設施。每個項目根據熱電聯供設備裝機量,對投資建設的企業按每千瓦6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推動氫能在儲能發電、石油化工和鑄造加工等領域的應用示范。
八、培育壯大行業骨干企業。本地企業轉型制氫、氫能裝備等產業,投資建設氫能項目,設備投資總額超過5000萬元且于兩年內建成投產的,項目竣工投產后給予設備投資額10%補貼,單個項目最高補貼額不超過1000萬元。對年氫能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20億元的企業,分別獎勵企業法定代表人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對企業新研發的氫燃料電池車型進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且一年內實現上市銷售的,按照銷售金額的2%進行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本年度內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氫能裝備產品經認定為國家、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九、支持氫能企業及產業項目落地。對研發能力強、制造水平高、產品質量優的氫能項目落戶本市,按照相關招商引資支持政策執行。對氫能制儲運裝備、氫燃料電池及關鍵零部件、氫燃料電池汽車制造等知名生產企業落戶本市,經認定填補本市氫能產業鏈空白的,實行“一事一議”優惠政策。
十、加大金融扶持。設立規模不低于200億元氫能產業發展投資基金,并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擴大基金規模。對氫能企業按約定實際用于生產、經營、研發的銀行貸款,按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最高不超過三年、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貼息補貼支持。
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