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管理,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運營安全,規范對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內建設項目和施工作業活動的管理,10月19日,昆明市政府辦公布《昆明市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辦法》明確,城市軌道交通規劃線路沿線應當設立城市軌道交通規劃控制線;城市軌道交通在建及運營線路沿線應當劃定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內嚴格控制新建、改(擴)建、拆卸建(構)筑物等8類施工作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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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范圍
《辦法》明確,城市軌道交通規劃線路沿線應當設立城市軌道交通規劃控制線;城市軌道交通在建及運營線路沿線應當劃定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范圍如下: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50米內;地面車站和地面線路、高架車站和高架線路結構外邊線外側30米內;出入口、通風亭、冷卻塔、主變電所、殘疾人直升電梯等建(構)筑物外邊線和基地用地范圍外側10米內;通過江河、湖泊等水域的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100米內。
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范圍內設立的特別保護區范圍如下: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5米內;地面車站和地面線路、高架車站和高架線路結構外邊線外側3米內;出入口、通風亭、冷卻塔、主變電所、殘疾人直升電梯等建(構)筑物結構外邊線和基地用地范圍外側5米內;通過江河、湖泊等水域的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50米內。
因地質條件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范圍的,由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經營單位提出方案,經市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經營單位應當根據需要對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設置邊界警示標志,建立有關數據庫,提供公眾查詢,并開展廣泛的宣傳。因設置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警示標志需要使用或占用有關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應當予以配合。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經營單位設置的邊界警示標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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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區內嚴格控制8類施工作業活動
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內,嚴格控制下列施工作業活動:新建、改(擴)建、拆卸建(構)筑物;鉆探、取土、基坑開挖、爆破、樁基礎施工、頂進、灌漿、錨桿、錨索作業;修建塘堰、開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敷設管線或者設置跨線等架空作業;在過湖、過河隧道段進行疏浚作業;大面積增加或者減少載荷等顯著影響或者危及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安全的活動;需移動、拆除或者搬遷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的作業;其他可能危害城市軌道交通的作業。城市軌道交通特別保護區范圍內,不得進行建設活動。但市政、園林、環衛、交通、人防和抗震設防工程對現有建筑進行改(擴)建,并依法辦理許可手續的除外。
未經依法批準,不得使用高架線路橋下空間。經依法批準使用高架線路橋下空間不得危害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并預留高架線路橋梁設施日常檢查、檢測和養護維修條件。地面、高架線路沿線建(構)筑物或者植物不得妨礙行車瞭望,不得侵入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的限界。
同時,在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內進行市政管道搶修、內澇搶險、滑坡、塌陷、火災等應急搶險作業的,險情事故發生后,有關責任單位應當按規定及時報告并立即通知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經營單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經營單位應當立即派人到場積極配合并給予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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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辦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
《辦法》明確,外部作業建設單位及相關設計、勘察、施工、監理、監測等單位、個人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經營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自覺做好軌道交通設施安全保護工作,主動配合做好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各項管理工作。市、區各級建設項目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范圍內相應建設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督和管理,積極配合做好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各項管理工作。
外部作業單位違反《辦法》有關規定的,依照《昆明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理;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
行政管理部門和受其委托的相關機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經營單位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近日,高德地圖聯合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同濟大學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研究中心、未來交通與城市計算聯合實驗室等機構共同發布《2024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蘭州、合肥、濟南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領先,北京、上海、深圳綠色出行意愿指數位列前三。 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蘭州、合肥、深圳領先 報告基于所監測的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數據,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行效率、可靠性以及用戶出行體驗進行了全面分析。數據顯示,蘭州市、合肥市、深圳市在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方面表現突出,分別位列大中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首位。蘭州市的公共交通出行幸福指數最高,達到81.48%,顯示出其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從換乘系數來看,2024年期間,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換乘系數整體同比去年呈持平或下降趨勢。東莞市、沈陽市、海口市的公交換乘系數分別在超大、特大、中大城市中最小,顯示出這些城市在公共交通系統設計上的便捷性。而在公交運行效率方面,臺州市城市核心區內的高峰期“社會車輛-公交車速度比”最小,小汽車速度是公交的1.95倍,顯示出其公共交通出行用戶體感良好。常州市的“全市全天線路運營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