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徐州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建設項目已由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蘇發改基礎發〔2020〕607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徐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建設單位多渠道籌集解決,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現對該項目 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綠化恢復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2.1.1 建設地點:江蘇省徐州市
2.1.2 建設規模:徐州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綠化恢復工程,工程總造價約為2315.63萬元。
2.1.3 合同估算價:約為2315.63萬元。
2.1.4 工期要求: 180 日歷天。
2.2 招標范圍:
2.2.1 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出入場線綠化、護坡工程;振興大道站綠化、鋪裝、排水工程、圍墻恢復工程;蟠桃山站綠化、鋪裝、擋土墻、排水工程;經貿學院站綠化、鋪裝、還建圍墻;楊莊站綠化、鋪裝、排水工程;楊莊站門衛室結構及裝飾、圍墻恢復工程;金山橋副中心站綠化、鋪裝、排水工程;下淀路豎井綠化、鋪裝、護坡、人行步道恢復、排水工程;麥樓站景觀道路工程、景觀園林工程、景觀亮化工程、監控系統等其他。
2.2.2 金山橋站綠化恢復工程招標圖中的大門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具體見圖號C0300L12.02 大門詳圖,其余內容由投標人依據招標圖及工程量清單考慮在報價中;
2.2.3 具體情況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資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自 2021年 3月 1 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是指單項合同金額大于或等于 1300 萬元的園林綠化工程,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直接發包項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必須同時具備;類似工程業績以“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的業績為準)。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園林綠化類專業高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如職稱證書反映不出園林綠化專業則必須提供園林綠化專業畢業證書或者職稱評審表),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3.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c.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
3.3.2 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3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
3.4 本項目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及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
3.5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7 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蘇信用辦〔2018〕23號。
4. 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4.1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銀行支票(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開出)、銀行電子保函、銀行書面保函、投標人信用承諾書、保險機構電子保函、擔保機構電子保單、保險機構書面保函、擔保機構書面保單。投標人應在招標人已選擇的繳納方式中任意選擇一種方式繳納。
4.2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 肆拾伍 萬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江蘇銀行徐州新城區支行
開戶賬號:60090188000127383-00063212
投標人采用銀行電匯、銀行支票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轉賬至專用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4.3 投標人采用投標保函(保單)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必須將保函(保單)數據文件(彩色電子掃描件)通過投標工具軟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在開標時間截止前隨電子投標文件一并上傳至交易系統。
投標保函(保單)的受益人(被保險人)為招標人。投標保函(保單)按照“一標段一保函(保單)”的原則。投標保函(保單)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辦理。投標人開具的投標保函(保單)有效期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招標人在評標清標階段開通評標系統賬號,招標人自主驗證投標人提供保險公司保函、擔保機構保單,并將驗證結果書面告知評標委員會。
4.4 投標人采用投標人信用書承諾繳納投標保證金時,投標人在電子交易系統內簽章生成投標人信用承諾書上傳至投標文件“投標保證金模塊”。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諾書的,按未提交投標保證金處理。
投標人在江蘇省內參加的建設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中,以信用承諾方式(出具信用承諾書)進行投標擔保的,如投標人未履行信用承諾,將會被招標人列為失信單位(列入失信行為記錄),同時投標人失信行為信息將會被推送至江蘇省公共資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當投標人已被記錄失信行為,在下載標書或進行投標時,系統會依據江蘇省公共資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共享信息給出相關提示“在 xxxx 項目中,貴單位已被招標人(招標代理)列為失信單位,暫時只能通過現金方式繳納保證金,如需解除限制,請聯系招標人或相關代理單位!”。
已列入失信單位的投標人采用信用承諾方式(出具信用承諾書)繳納投標保證金的,評標時評標委員會將視其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
4.5 當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變更時,請及時在相應業務系統中變更信息,保證法人基本存款賬戶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人法人單位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4.7 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五日內,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退還投標保證金時,發生的利息一并退還(使用投標保函、投標保單、投標人信用承諾書的除外)。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25日9時30分;
5.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5.3 投標人自主選擇任意一種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制作投標文件,使用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生成投標文件時需支付工具使用費,收費標準見“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下載”欄;
5.4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 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 是指: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6.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4年3月25日09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9.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以下網站發布:
a.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jszb/);
b.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http://ggzy.zwb.xz.gov.cn/);
c.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
d.徐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xzdtjt.com)。
10. 其他
10.1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0.2 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在開標過程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系技術支持客服電話,電話為:4009980000。
11.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徐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龍區和平大道126-9號9棟軌道交通線網控制中心(地鐵大廈)
郵 編:221000
聯 系 人:邱波
電 話:0516-80805230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奧體大街69號新城科技園06棟6樓
郵 編:221019
聯 系 人:李杰
電 話:025-87715131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