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軌道交通22號線(平谷線)工程土建施工21合同段(河北段) 已由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冀發改基礎〔2022 ] 1380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三河市捷安暢達軌道交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其他資金投資 ,工程出資比例為 政府投資40%,銀行貸款60% ,招標代理機構為 北京京園誠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河北省三河市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出入段線長約2184米 合同估算價 44000 (萬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592 日歷天
2.4 本工程招標范圍 土建工程、安裝工程及其他工作,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2.5 其他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工程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新]及以上 資質,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或鐵路工程 專業 注冊建造師一級 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外地來京建筑企業在辦理進京備案時,應當一并辦理注冊建造師備案手續。
3.2 本工程資格預審 不接受 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參加資格預審。
3.3 其他要求: (1)申請人具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業績 。(2)各申請人可就本項目下述 2 個合同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申請人如果采用同樣的主要生產資源申請多個合同段時,最多可以獲得其中二個合同段的投標資格;如果以同樣的主要生產資源參加多個合同段的投標時,最多只能獲得其中一個合同段的中標資格。(備注:本次同批發布招標公告且同時施工的 2 個合同段,包括:軌道交通22號線(平谷線)工程土建施工21、22合同段(河北段)。主要生產資源指擬投入本合同段的管理人員(詳見第二章附表四《人員資歷要求表》)和主要設備等。)
4.申請人信譽要求
4.1 失信被執行人
本工程資格預審采用失信被執行人 否決性 (限制性/否決性)懲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風險企業
本工程資格預審對施工安全風險企業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決性懲戒。
4.3 其他信譽要求: 本項目資格預審將對申請人的訴訟及仲裁情況、不良行為記錄等信譽要求情況予以評定。
5. 資格預審方法
本工程資格預審評審方法采用有限數量制。
6.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 凡有意參與且資質符合本章第3.1款規定的, 方可于 2024 年 03 月 08 日 09 時 00 分至 2024 年 03 月 13 日 17 時 00 分, 在 北京京園誠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區裕民路18號北環中心711室) (詳細地址)持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 1000 元,售后不退。郵購資格預審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_____/_____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或法人委托書、郵購款(含手續費)后_/___日內寄送。
7.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凡購買資格預審文件者,方可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4 年 03 月 19 日 16 時 00 分,地點為 北京京園誠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區裕民路18號北環中心707室) (詳細地址)。
逾期送達的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資格預審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北京市〕,網址:ggzyfw.beijing.gov.cn)上發布,同時在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三河市捷安暢達軌道交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京園誠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鼎盛西大街31號 |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裕民路18號北環中心711室 |
????聯 系 人:????王先生 |
????聯 系 人:????張靜 |
????電????話:????/ |
????電????話:????13661138013 |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bjjyzbb@163.com |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蓋企業CA電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蓋個人CA電子印章)
公告發布時間: 2024 年 03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