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北京地鐵機電分公司宋家莊實訓基地建設施工標段 (招標項目編號: FSS1A240059 ) ,已由 無 批準 ( 無 ( 無 ) ),資金來源為 國有企業單位自籌資金(地方) ,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 北京京園誠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進行 公開招標 。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招標內容與范圍: 北京地鐵機電分公司宋家莊實訓基地建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聯絡、貨物供應、包裝、運輸、保險、卸貨、倉儲和物流配送、成品保護、信息化建設、試驗檢測、安裝、調試、配合、驗收(出廠驗收、預驗收、竣工驗收)、人員培訓、質保期服務、售后服務、文件資料移交等全部工作內容。
招標暫估金額: 7664300 (元人民幣)
項目地址: 北京地鐵宋家莊實訓基地
其它說明: 無
三、申請人資格要求
申請人資格要求 1、本專業承包工程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近5年已完工的(竣工驗收日期在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單項合同額500萬元及以上的城市軌道交通建筑機電安裝工程 (類似工程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機電工程 專業 二 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2、本專業承包工程資格預審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采用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專業承包工程中參加資格預審。 3、其他要求: (1)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2)法定代表人及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的投標。 (3)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4)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失信懲戒名單。
本項目 不允許 聯合體投標。
四、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文件獲取時間: 2024-04-30 16:00:00 – 2024-05-08 16:00:00
文件獲取方法: 本項目無報名環節,凡有意參加投標且資格符合本章第3 款規定的,須通過網絡使用數字身份認證鎖登錄電子化平臺(網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載資格預審文件。
文件獲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文件是否收費: 否
其他說明: 未注冊的投標申請人請先在北京市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系統按注冊操作說明進行注冊并綁定數字證書。
五、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4-05-16 16:00:00
文件遞交方法: 凡下載資格預審文件者,方可通過網絡使用數字身份認證鎖登錄電子化平臺(網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傳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上傳成功后平臺自動生成的回執時間即為遞交成功時間,投標申請人應保留回執。
文件遞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說明: 逾期未上傳成功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資格預審方法
本項目采用 有限數量制 ,當通過詳細審查的申請人多于 7 家時,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限定為 7 家。
七、其他公告內容
其他公告內容 : 無
在資格預審文件獲取的有效時間內,下載文件家數不足 7 (含)家,或者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的有效時間內,遞交文件家數不足 7 (含)家,本次招標轉為資格后審方式。
潛在申請人必須下載資格預審文件才能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如資格預審轉為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必須下載招標文件才能遞交投標文件。
八、公告發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九、聯系方式
招標人名稱: 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外大街2號
聯系人: 顧工、楊工
聯系電話: 010-88935850
電子郵件: 無
傳真: 無
網址: 無
招標人賬號: 無
招標人開戶行: 無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 北京京園誠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裕民路18號北環中心711室
聯系人: 陳佳敏
聯系電話: 13811413616
電子郵件: 無
傳真: 無
網址: 無
招標代理機構賬號: 無
招標代理機構開戶行: 無
聲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招標項目交易中心僅提供招投標信息及開、評標場所等見證服務,不具有行政監督管理責任, 招標過程由招標人負責組織及解釋。招標人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如有違法違規行為,招標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